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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孝道的感恩精神特色及其現實意義
毛世英
(辽宁社会科学院 哲学所,沈阳 110031)
摘 要:從感恩範疇的角度看,儒家孝道可看作是一種帶有普適價值的感恩文化,其感恩精神有三個突出特色:一是既重形式更重內容的感恩,二是主張父慈子孝、反對愚孝的雙向感恩,三是推己及人、“修齊治平”的感恩。在當今建設和諧社會的新時期,深入認識和把握儒家孝道的感恩精神特色,對于我們重新振興傳統孝道,從物質和精神多方面滿足老人們的需求,讓孤寡老人都能得到良好的照顧,克服目前“倒孝”、“啃老族”等不良現象,營造和諧美好的家庭關系及社會人際關系,都有著重要的現實啓示和意義。
關鍵詞:儒家;孝道;感恩;精神特色;倫理;文化
中圖分類號:G0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2-72(2013)-0076-05
孝道作爲一種普遍性的倫理觀念,在我國可謂是源遠流長,甲骨文中出現的“孝”字就清楚表明至少在公元前11世紀之前就有了孝的觀念。孝的內涵,按我國解釋詞義最早的著作《爾雅》的定義,即:“善事父母爲孝”。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對“孝”的解釋是:“善事父母者,從老省、從子,子承老也”。就是說,“孝”字是由“老”字省去右下角的形體,和“子”字組合而成的一個會意字。可見,“孝”的古文字形與“善事父母”之義是吻合的。但如何做到“善事父母”,卻有思想方法深淺廣狹的區別。先秦儒家依據儒家“仁愛”的思想宗旨,從物質和精神的多個層面對其予以深刻的闡釋,使儒家孝道成爲包括奉養、敬親、侍疾、承志、立身、谏謅、送葬、守孝、追孝等多項內容在內的內涵極爲豐富的倫理範疇,並在中國曆史的長河中沈澱爲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而且自西漢以來,儒家孝道還構成我國曆代封建王朝“以孝治天下”的治國方略,在維持國家和社會穩定、建設封建社會精神文明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從感恩範疇的角度看,儒家孝道闡釋“善事父母”的精神內涵的核心就是感恩,就是要報孝父母並推恩及人,儒家孝道其實可看作是一種帶有普適價值的感恩文化,其倡導的行孝處處滲透著感恩報恩的觀念和精神,因此,深入探究其感恩精神的基本特色,對于我們加深對儒家孝道思想的理解和把握,進而推動我國社會主義的和諧社會建設,無疑都有著重要的現實啓示和意義。
就儒家孝道的感恩精神特色來分析,主要可歸結爲以下三方面:
一、儒家孝道是既重形式更重內容的感恩
從形式和內容的角度看,儒家孝道倡導的感恩精神不僅重視形式,要求爲人子女者要恪守孝親的禮儀形式,做好對父母的物質贍養,而且更重視禮儀背後的精神內容,強調精神贍養,要求敬重父母,充分滿足父母的精神需求。《論語》中孔子對四個弟子什麽是孝的問題的回答,就體現出這一點。
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樊遲禦,子告之曰:“孟孫問孝于我,我對曰‘無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論語?爲政》)
在這段對話中,孔子說明了孝道不能違背禮的規定和要求,對父母生時和死後都要如此,如此依禮而行的孝才是真正的孝道,否則就不是孝道。
禮,作爲我國古代制度和文化習俗行爲的准則,包括典章制度、宗教儀式、社會習俗、禮儀規範等,它有著標志人道、彰顯文明、遠離野蠻、區別等級、表明身份、顯示尊重、展現寬容、維持秩序、融洽關系等多方面的社會意義,是對人們如何做人處事的基本要求,在孝敬父母上當然也應有禮。禮是形式,其內在核心是仁德,沒有仁德,禮就成了沒有內涵的空殼,如孔子所說:“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論語?八佾》)顯然,在孝敬父母的禮上,也應有仁德,如此孝敬父母才不是走形式。
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論語?爲政》)
孔子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對父母,要特別爲他們的疾病擔憂,這比對他們其他方面的擔憂更重要。孔子還說過:“父母之年,不可知也,一則以喜,一則以懼”(《論語?裏仁》),就是說:對父母的年齡要牢記在心,一方面爲父母的長壽而高興,另一方面要爲他們的衰老體弱感到恐懼。身體健康是人之生活的基礎和本錢,若父母身體有了疾病,必然會在物質生活、情感、思想諸方面引起諸多麻煩和困難,也使得一些所謂的孝子在長期病重的父母面前失去了熱情和耐心,現實中這方面的例子是很多的,正如常言道:久病床前無孝子。因而關注父母的身體健康,相對于其他孝敬父母的要求來說,實在是孝敬父母最基本的要求。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論語?为政》)
孔子的意思是說:如今所謂的孝,只是說能贍養父母就足夠了;然而,狗和馬都能得到飼養,如果不存心尊敬父母,那麽贍養父母與飼養犬馬又有什麽區別呢?換句話說,孔子是要說孝敬父母絕不能只停留在物質生活層面,那只是最起碼的要求,而應從精神上、從情感上敬重父母,關注和滿足父母精神上的種種需求和願望。在孔子之前,人們常說的孝道一般都是指物質贍養,是孔子在這裏第一次提出了精神贍養。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論語?为政》)
在這段對話中,孔子指出:孝敬父母最不容易做到的事情,就是對父母和顔悅色;有事了兒女替父母做,有了飲食讓父母吃,這還不能算作真正的孝。顯然,要做到對父母和顔悅色,不從內心深處發起孝敬之心是絕對做不到的。
《論語》中还记载了孔子关于子女如何尽孝的若干教导,例如在《裏仁》一篇里就记载孔子所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其意思是说:父母年迈在世,尽量不要长期在外地,若非去不可,必须告诉父母去哪里,什么原因,何时回来,并要安排好父母的供养。这里孔子倡导为人子女者要有亲身尽孝的感恩精神,在历史上也成为我国封建时代孝养父母的文化传统。
《漢?韓嬰?韓詩外傳》還記載過這樣一個故事:春秋時孔子偕徒外遊,忽聞道旁有哭聲,停而趨前詢其故,哭者曰:“我少時好學,曾遊學各國,歸時雙親已故。爲人子者,昔日應侍奉父母時而我不在,猶如‘樹欲靜而風不止’;今我欲供養父母而親不在。逝者已矣,其情難忘,故感悲而哭。”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這二句話就是出自這一典故,它告訴我們:盡孝不能等,要當下就去做,要有緊迫性。
此外,《荀子》中記載,子路曾問于孔子曰:“有人于此,夙興夜寐,耕耘樹藝,手足胼胝,以養其親,然而無孝之名,何也?”孔子曰:“意者身不敬與?辭不遜與?色不順與?古之人有言曰:‘衣與!缪與!不女聊。今夙興夜寐,耕耘樹藝,手足胼胝,以養其親,無此三者,則何爲而不孝之名也?” (《荀子?子道》)在這裏,孔子指出了孝敬父母要做到“身敬”、“辭遜”、“色順”,這三種要求顯然都是從精神層面提出的要求。
儒家對滿足父母精神要求的主張,還包括“承志”,即子女要繼承父母的志向。如曾子所說:“君子之所謂孝者,先意承志,谕父母以道。”(《大戴禮記?曾子大孝》)其意是說,爲人子女者應當繼承父母的志向,盡可能完成其未竟的事業,實現其期望,同時要將自己了解的深刻人生道理讓父母知曉,相對于物質贍養來說,這顯然是從精神上報答父母之恩的一種形式。
至于送葬、守孝、追孝等,同样是精神上尽孝报恩的一种表现。儒家礼教规定父母去世后子女要为父母守孝三年,以报父母养育之恩。其道理如孔子所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論語?阳货》)其意思是说:孩子出生三年后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因而为人子女者理所应当为父母守丧三年,这是天下通行的做法。事实上,守孝三年在我国古代封建社会一直是普遍流行的传统做法,以寄托儿女内心无尽的哀思,使内在情感得以宣泄。
如上可見,孔子提倡的孝道,是從形式和內容兩個內容來貫徹周禮的原則和要求,要求從心靈深處來孝敬父母,報答父母生養教育之大恩。這一思想是深刻的,是強調從精神層面來真正滿足父母的種種需求和願望,這在當今時代 仍然有著重要的現實啓示和意義,我們應辯證地理解和把握其合理的思想內涵。
事實上,在現實生活中,對父母只重視形式之孝而忽視精神之孝、“父母在卻遠遊”的現象並不少見,例如:有的一家幾個子女長期在外地或國外生活,雖然經常寄錢,卻沒有一個願意留在年老的父母身邊照顧,甚至多年也不回家看看,不了解孤獨的老人對親情的渴望;有的子女因工作忙,將年老體弱的父親或母親送到養老院,卻無法令其擺脫精神上的孤獨、苦悶,不懂得應從情感上、心理上對他們予以敬重、慰藉和關懷;有的子女因學習或工作原因長期居住在外,但卻很少給父母打電話問候,對父母的健康和精神感受可謂是不聞不問;有的子女雖然在物質生活或經濟上使老人的需求得到滿足,但卻無法做到使老人內心充實、精神愉快,提高其幸福感……。這些現象都反映出一些爲人子女者不懂得從內心深處、從精神層面,基于道義和人倫的要求來孝敬父母。
根據美國心理學家亞伯拉罕?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人們普遍有著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和歸屬的需求、尊重的需求,以及自我實現的需求,它們按層次逐級遞升。此外,還有求知需要和審美需要,居于尊重需求與自我實現需求之間。若將這一理論用于孝敬父母,顯然應認識到父母的需求不僅有著屬于物質層面的生理上、安全上的需求,還有著更多的精神層面的需求,包括情感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實現需求、求知需求和審美需求等,而後者是在需求上人之區別于動物的基本特征。因此,以現代的術語來解釋孔子的上述孝道觀點,就是說,我們作爲人子孝敬父母時,不僅要滿足父母在生理上、安全上等物質方面的需求,更要滿足它們在情感、尊重、自我實現等精神方面的需求,還要盡量做到“父母在不遠遊”,照顧好父母的晚年生活,即便不得不去外地生活,也要設法安置好父母生活,常打電話,問寒問暖,常回家看看,盡可能當下盡孝,不給自己留下未能盡孝的終身遺憾,這才合乎真正孝道的要求。
至于守孝三年等古代傳統做法,盡管在當今社會已不再爲國民所遵循,但其體現出的對已故父母的至性至情的孝心仍然值得我們推崇。在現代科技社會和商業時代,人們的日常工作十分緊張,往往不可能拿出那麽多時間像古人那樣“守喪”,但在父母過世三年內盡可能抽些時間來緬懷父母的養育之恩,追思父母生前的音容笑貌,思量該如何了卻父母生前未完成的願望,籌劃如何通過爲民爲國的大孝善行來顯宗榮親……,仍然是爲人子女者對已故父母盡孝所應有的重要精神內容,值得廣爲倡導。
二、儒家孝道是主張父慈子孝、反對愚孝的雙向感恩
從人倫關系角度看,家庭倫理中的愛和感恩應該是雙向的、對等的,這也是儒家孝道的要求。正如《禮記?禮運》中所說:“何謂人義?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其中就父母與子女的倫理關系說,就是“父慈子孝”,即是雙向度的感恩與情感付出,雙向度的家庭責任,父母對子女要承擔責任,子女也要對父母負責任。《大學》中也指出:“爲人子,止于孝;爲人父,止于慈”。從感恩角度說,子女的孝與父母的慈是雙向、對等的關系,子女要感激父母生養教育之恩,父母也要感激子女來到世間,給家庭帶來了幸福和快樂,使婚姻生活有了意義,使得家族的血脈得以延續,從大處說,還有著長大成才報孝父母、揚名顯親,乃至報國爲民、傳揚民族文化的社會意義。
此外,儒家孝道也反對子女在孝順父母時絕對服從的愚孝,強調子女在父母有錯時要依據道義原則予以“谏诤”。如孔子所說:“事父母幾谏。見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論語?裏仁》)其意思是说:侍奉父母时,如果父母有不合乎道义的地方,要委婉地予以劝说。如果他们不愿听从,也要恭恭敬敬地听从,不能违抗,为他们操劳而毫无怨恨。这也如《弟子规》所说:“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其意思是说,父母如果有过失,我们是要想方设法劝谏,以欢喜的笑容和温柔的声音,一次又一次地劝说,哪怕是他或她听不进去,也要在其欢喜的时候,再次方便善巧地、有耐心地劝谏,哪怕是父母最后生气惩罚,哭号着也不舍离父母,心里也没有丝毫怨恨。这种谏诤是出于道义原则的要求,同时又不背离为人子女者孝敬父母的礼义,因而体现着子女从伦理角度对父母的真正的爱和关心,不仅不是不孝,反而是真正的孝子所为,是父母的幸运所在。正如《孝经》中所說:“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孝经?谏诤章》)可见,儒家孝道是智孝而非愚孝,是富有智慧、讲究方法的感恩。
但从历史上看,儒家“父慈子孝”的思想在传统封建社会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历代封建统治者一般都将孝道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工具,出于忠君的需要,他们往往把 “子孝”推崇到了天,过于强调尽孝是子女绝对性的伦理义务,强调子女对父母要绝对服务、听话、顺从,因而淡化了“父慈”的义务,从而曲解了儒家孝道。
進入到現時代,我國社會的父子關系又走向了另一個極端,即從極端的“子孝”走向了極端的“父慈”[①]。许多父母家长把孩子看作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对孩子过于溺爱,甘愿为他们的成长和幸福无私奉献一切。如此的“父慈”、“母爱”看似很伟大,但其结果却很可悲,现实中,许多孩子认为得到父母照顾是理所应当的,不知道为何要有孝心,不懂得感恩,更不用说报恩了,因而导致现实中各种不忠不孝的悲剧现象不断上演。例如,有为上网吧向母亲要钱未果而一棍子打倒母亲的儿子,有母亲艰难挣钱供其留学、回国见面却给母亲捅上一刀的逆子,还有不少父母在外辛苦做买卖、儿子却游手好闲的“啃老族”……。至于儒家的“谏诤”也荡然无存,因为子女都成了家中的皇帝,父母反要听子女的命令,不再是子女孝顺父母,反成了父母孝顺子女,即成了所谓“倒孝”。显然,这是对传统儒家孝道的背离。因此,面对这些片面的“父慈”甚至“倒孝”的不合理现象,大力弘扬儒家 “父慈子孝”的思想,大力开展孝道教育,在今天是十分必要的,这也是贯彻真正“以人为本”的爱的教育的客观要求。
三、儒家孝道是推己及人、“修齊治平”的感恩
儒家思想是以“仁愛”爲宗旨,這決定了儒家孝道也必然以“仁”爲終級目標,從而具有超出家庭倫理而進入到社會倫理層面的普遍性倫理意義。對這一點亞聖孟子做了明確闡述,他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其意思是說,孝敬自家的老人,同時要進一步孝敬他家的老人;關愛自家的孩子,同時也關愛他人的孩子。這也就是孟子所謂的“推恩”思想,即要求爲人子女者不僅要對自己的父母感恩報恩,同時也要對天下人的父母感恩報恩。這是爲什麽呢?這就是儒家聖人之道的“仁愛”要求,如《弟子規》所說:“凡是人,皆須愛,天同覆,地同載”,因爲人類社會是一個整體,每個人每個家庭的生存和生活,都依賴于許許多多人的工作、奉獻和幫助,沒有其他人的工作和奉獻,我們的生活就不可能正常進行。因此,每個人都需要感恩他人,愛敬他人,也惟有如此,才能得到他人的感恩和愛敬,從而形成人與人之間雙向感恩、良性互動的和諧社會關系和感恩文化氛圍。這正如孟子所說:“愛人者人恒愛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孟子?離婁下》),——這是孟子在曆史上最先提出的關于人性的一個普適法則,我們不妨稱之爲孟子反作用力定律。違背這一法則,不懂得敬人愛人,那就不可能得到他人的尊敬和關愛。而一個爲人子女者若連自己的父母至親都做不到孝敬和感恩,更談不上愛敬他人。可以說,將孝親敬老的家庭孝道推向全社會的感恩意識,體現出著人類社會“我爲人人,人人爲我”的良性人際交往需要和社會道德訴求。
而在《孝经》中也明确提出了“以孝治天下”(《孝经?孝治章》)的主张,强调将孝顺父母作为贯彻儒家“仁爱”思想的起点和基本方式,从而将孝这一带有普遍性的家庭伦理推广到全天下,使之成为普遍性的社会伦理。在这里,仁与孝可说是统一的,正如《論語?学而》所说“孝梯也者,其为仁之本欤!”這一“孝爲仁本”的思想,總括了仁與孝之間的本質聯系,爲封建時代我國孝道思想的發展路徑確立了方向[②]。《孝經》中還指出:“夫孝,始于事親,中于事君,終于立身”,“立身行道,揚名于後世,孝之終也”,從儒家的思想宗旨來理解,這裏的“立身行道”就意味著對仁愛思想的貫徹落實,是要切實奉行聖賢之道,從“事親”的小孝走向盡忠報國、愛護人民乃至愛護天下萬物的大孝——“仁愛”,進而爲後人留下“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這才是真正的光宗耀祖、揚名榮親,也是孝的最高境界。正是以推己及人的行孝作爲仁愛思想的實踐路徑,儒家孝道進入到一種帶有普遍感恩的大孝的精神境界,並成爲自漢代以中國曆代封建王朝的基本治國方略,在社會實踐上也收到了一定的良好效果,正如孟子所說:“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無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過人者,無他焉,善推其所爲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
從儒家倫理思想的修行次序來看,儒家孝道可說是貫徹儒家“修齊治平”思想的基礎。所謂“修齊治平”,是指“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它是儒家倫理思想的基本綱領,是儒家贯彻“仁者爱人”、 “修己安人” 、“内圣外王”主张的基本指导思想和实践路径。最早出自儒家经典《禮記》:“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禮記?大学》)显然,孝道可说是“修齊治平”路線的基礎和起點,因爲包括父慈子孝、兄友弟悌、夫義婦聽、長惠幼順等內容的孝道,本身就是“齊家”的基本內容,也是“修身”的基礎性要求。
當然,也應注意的是,封建統治者爲了維護朝代安定而將孝道絕對化、片面化從而使其走向專制化、愚昧化的畸形發展道路及其負面影響,使得家長對子女的戀愛婚姻、事業生活等都有了絕對的支配權,而盡孝則成了子女必盡的義務,從而歪曲和割裂了父母與子女之間基于人性和天倫之道應有的和諧關系。
在當今我國建設和諧社會的新時代,繼承和弘揚儒家孝道的這種推恩思想無疑有著極重要的現實意義。家庭是社會的細胞,要建設一個美好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營造人際關系和諧的家庭無疑是首要前提和基礎,這就需要繼承和弘揚儒家孝道的感恩精神來“修身齊家”,以仁愛之心營造親人之間相互友愛、彼此感恩的美好情感,進而將這種感恩之情推廣,從感恩自己的父母、親人出發,去感恩和關愛整個社會,營造出和諧良好的代際和代內的人際關系氛圍,積極關注和解決社會中出現的“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問題、單親家庭子女成長問題、“鳏寡孤獨”老人養老問題等重要社會問題。此外,在當今注重生態環保的時代,還應倡導和貫徹生態倫理,關愛世界上瀕臨滅絕或有滅絕危險的各種生命物種,將感恩人類的倫理推廣到感恩整個自然界的生命,這也可看作是在生態文明時代對儒家“推恩”思想的具體貫徹。如此做法,合乎孟子所謂“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孟子?盡心上》)的從孝親敬老走向仁慈博愛的倫理實踐路徑,終能接近“治國平天下”的理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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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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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陳桂,肖平. 中國傳統孝文化及其現代重建.北京:文化?産業?創新[M].中國經濟出版社,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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